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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个空间男[重生]第17节(1 / 2)





  第24章 小白来帮工

  要说整个铜牛县好吃的东西最多的地方是哪里,那么当地人都只有一个回答——那就是码头。

  一个城市想要繁华发达,最不可缺少的就是交通,只有四通发达的交通环境,才能奠基城市的发展。

  而铜牛县之所以可以从以前的小镇升级为县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铜牛县有个为南来北往商人提供中转枢纽的码头。

  这里码头的停船量平常一天大概是十几条货船,有大有小,如果遇见通商的高峰期,每日中转的货船商船可以达到近五六十条,人流量比不上现代,但在这个小地方也着实可观了。

  所以,如此繁华的人流就直接促进了码头附近的商业,这里不仅是县城周围村民做工赚钱贴补家用的好地方,各种吃食、东西的店铺和小摊更是多不胜数。

  周唯白口中的乔婆婆肉烧饼在码头的吃食中其实并不算特别出名,就是一对老夫妻经营挑着担子的小小烧饼摊子。

  只是对于乡下来的村民来说,一个用油炸得酥香脆,里面还有肉的烧饼就是无比的美味,村里的伙食都是缺油少盐的,镇上偶尔的肉烧饼包子就是解馋的美食。

  此刻已经中午,码头正是人多的时候,两人到烧饼摊前的时候已经没有位置了,所以只能买了烧饼自己找个角落台阶坐着吃。

  这般行为看着有点寒颤,但码头各家摊子都没位置,还有不少人都这样,所以他们两个也就不那么显眼了。

  周唯白一共买了五个烧饼,其中两个用油纸包起来是他给爹娘留着,他自己只拿了一个,最后剩下的两个给了霍承毅。

  码头东西物价是非常贵的,一个肉烧饼七文钱,个头还只有巴掌大,少年分了他两个,对他这般舍得,霍承毅心里别提多受用了,明明很普通的油饼子忽然就变得特别香。

  旁边的冠军也跟着凑着狗脑袋过来,显然被烧饼的香味给吸引到了。

  冠军这些年已经被他养的跟普通狗完全不一样了,无论是智商还是食物都非常人性化,不怕吃饼会把它噎着。

  尽管有点舍不得自己的爱心烧饼,可冠军可是自己的好兄弟,所以霍承毅还是忍痛分了一个肉烧饼给明明龇牙咧嘴凶悍无比,偏生还要蹭狗脑袋卖萌的某狗。

  这动作已经是霍承毅的习惯了,不过却让周围的古代人瞬间停下手上的动作,表情诡异的盯着他,就连周唯白也一脸肉痛的看着他。

  原因无他,因为他给冠军吃的是肉烧饼啊!那是村里人都舍不得,偶尔吃个稀罕的肉——烧——饼!

  这厮竟然用肉烧饼来喂狗!那是穷慌的乡下人干的事情吗,太奢侈了!

  接收到周围刷刷刷的眼刀,霍承毅反应过来有点与众不同了,但也没觉得自己做得不妥。

  冠军跟着他出生入死多年,现代没过上两天好日子,穿越到现在还跟着他吃苦,现在不就吃块肉烧饼么,他自己舍得,别人的目光又关他什么事。

  不过对周唯白的想法他在乎,见少年一脸肉痛,霍承毅笑了笑,揉揉冠军的脑袋跟对方解释。

  “它叫冠军,你可别小瞧它,它可是很厉害的,还救过我的命,是我的好兄弟。”

  伴随着他的话,冠军也好像听懂似的,眯着狗眼睛“汪汪”叫了两声,屁股后面的尾巴一摇一摆的,看上去有点嘚瑟。

  有这般解释周唯白能理解他把肉烧饼分给一只狗狗的行为了,脸上肉痛的表情的消失,再看霍承毅时眼中多了几分认同和异彩。

  村里人都说霍大牛很混蛋,但是真的接触,他才发现霍大牛人其实很好,至少村里的人不会这样对一只狗狗,因为对于穷困的村里人来说好点的食物太精贵了。

  可霍大牛却愿意和他的狗狗一块儿分享,不管大家怎么说,他觉得能够做这样的事的人心肠应该都不会坏,或许以前大家对霍大牛都有误解吧。

  这般一脑补,周唯白看霍承毅的目光就更加顺眼了,看向冠军还颇有爱屋及乌的感觉,非常大方的也把手里还剩下的小半块儿递过去喂。

  说实话,刚才他还真有点怕霍大哥这狗的,因为这大狗的体型不仅比一般的狗大了一倍,那锋利的牙齿看上去更是十分凶猛可怕,远远一看像极了山中的野狼。

  但现在那眯眼睛摇尾巴的模样就跟村里撒娇讨食的小奶狗差不多,让他心里喜欢极了,霍大哥说这大狗还能救人命,真厉害,他家要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大狗,进山采药就会安全好多。

  想到这里,周唯白看冠军的目光忽然变得火热,再看向霍承毅眼睛也亮晶晶,“霍大哥,我能跟你商量一件事儿吗?”

  因着对霍承毅的看法改变,他这称呼也改得顺口多了。

  “你想借我家冠军跟你进山采药?”,霍承毅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想什么。

  “恩,我和我娘每次采药都要往深山里面去才行,后山猛兽少,可深山里面就多了,要是有只猎狗警醒,会安全很多,霍大哥你放心,到时候我会好好照顾它,把它喂得饱饱的,我,我还可以给银子租……”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关系到生命安全周唯白也不打肿脸充胖子,鼓起勇气请求,霍大哥这只大狗又凶猛又灵性,带进山会很有用的。

  冠军刚才吃了人家半块烧饼,一听这话狗脑袋就凑到少年脸上舔了舔,看上去好像在表达自己愿意,实则压根就仗着自己是只狗的掩护去占人家的便宜!

  自家狗的脾性霍承毅哪里能不知道,给点温柔就嘚瑟,当即给重重的给某色狗脑袋一个响头,然后拽住某色狗的后腿拖回来,才朝少年点头。

  “可以,不过我刚好也有件事情找你帮忙。”

  “什么事儿,你说我都答应!”,肯定的回答让周唯白欢喜过了头,答应得很爽快,俨然忘记了面前是只大灰狼。

  霍承毅瞧着忍不住笑,逗人家,“答应得这么快,那我让你嫁给我你也答应?”

  旁边离得近的有人偷笑看过来,周唯白瞬间燥得没脸,腮晕潮红,想给他一拳头!

  霍承毅看得他表情又是一笑,左右环顾一二,把手上没吃完的烧饼两口咬完,才凑到周唯白耳边小声说话。

  “刚才逗你的,别生气……其实也没大事儿,就是过两天我想来在码头做个小生意,需要人手,可我大哥要在家里照顾我大嫂,段小鹏和大丫还小,带出来不安全,所以我想请你来帮忙,一天四十文,赚得多我到时候再给你添,我家冠军也借给你娘带着进山,你觉得怎么样?”

  这几天他一直在考虑以后的营生问题,读书科举这条路对他肯定是行不通的,种田累死累活最多只能温饱不能发财,那么唯一剩下的就是经商。

  虽然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在古代是最低的,但商人赚钱啊,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见银子的重要性,作为一个思维超前的现代人,霍承毅对做生意是非常感兴趣的。

  而且虽然在大家心中商人地位低,但赵国也是允许商人之子参加仕途,所以他经商对后代也并无影响。

  因为没有料到会穿越,他空间里有用的东西也不多,都是关键救命的宝贝,轻易动不得,他也不能一直卖花,又或者拿灵泉水出来装神医,所以寻找其他的营生是必须的。

  酿酒的生意得等到过年才能赚钱,家里的田地都是霍大山在侍弄,他没其他事儿做,所以他打算先做点小生意,正好手上现在有点本钱。

  至于做什么小生意霍承毅心里也有了计划,他打算像那卖烧饼的老欧一样,在码头弄个小摊卖串串,像鸳鸯火锅那样,红汤清汤两种。